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活动通知>详细内容

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行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3 16:07: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时总结、交流、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举行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和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论文由各市(州)教科所(院)进行推荐;高等职业学校的论文由学校直接推荐。

(二)单位信息表

请各市(州)教科所(院)、高等职业学校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1)盖章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1550479545@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三)网络评审

论文评选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推荐单位联系人统一上传推荐的论文,网址为:http://zyjy.scjks.net。

(四)截止时间

论文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论文评审

(一)初评

各市(州)、高等职业学校须对提交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并组织初评,根据初评成绩推荐论文参加省级评选活动。每个市(州)推荐10-20篇论文,每所高等职业学校推荐5篇论文。

(二)终评

论文评选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将分组评审。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市(州)和高等职业学校推荐的论文进行集中评审。

四、评奖办法

论文获奖总篇数不超过参评论文篇数的90%,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5%,二等奖不超过30%,三等奖不超过55%。获奖论文将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

(一)联系人:王官燕、李万楷;联系电话:028—85876198、13550729207。

(二)评选范围、选题参考、申报要求及格式要求等均见附件。

附件:1.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推荐单位信息表

          2.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评选范围与选题参考

          3.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要求

          4.四川省2023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格式要求

 

202304031609007415.pdf

202304031609053712.doc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