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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06]434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引导我省广大中小学积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根据教育部的有关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申报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通知》(川教函[2005]7号),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已经建立起了首批12个“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24个“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2006年5月,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按照川教函[2005]7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二批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通知》。各市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到截止日期,共推荐36个单位申报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或“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
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州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读、评析,并对部分地区和中小学开展了实地调研,决定第二批共确定11个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20个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名单见附件)。
各市、州要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的通知》(川教[2004]245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引导、示范作用,认真做好本地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规划、指导、推广等工作。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校本教研专题网络平台(http://www.scjks.net/xbjy),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并将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的情况及经验发送至fagaishi@126.com,以便在校本教研专题网站上交流。
各实验基地和基地校要依据《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评估标准(试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1月15日前寄四川省教科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室曾宁波收。
联系电话:028-85876193; 85876190
地址:成都市航空港黄荆路11号 邮政编码:610225
附件:四川省第二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四川省第二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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