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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科所:
2005年,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了12个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24个“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从推进情况看,绝大多数实验基地和基地校都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着手加强了适合区域、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在当地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引导我省广大中小学积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提高全省校本教研的整体水平,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的通知》(川教函[2005]7号)的统筹安排,经研究决定建立第二批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教科所在市、州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相关评估标准(附件一)完成第二批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基地校”的申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申报工作,继续抓好本区域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
二、已有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的市州,原则上不再申报第二批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
校本教研工作开展得较好且有特色的市州和成都市可再申报1个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
各市州可申报1个省级“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成都可申报2个),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件二、三)。
请各市、州务必在2006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或者寄至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室。
地 址: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黄荆路11号 邮编:610225
联系人:曾宁波、贾贵洲、赖长春
电 话:028—85876193、85876194、85876190
附件:
一、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和“基地校”评估参考标准
二、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项目申报表
三、四川省“以校为本教研基地校”申报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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