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国一项法律4月1日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正式生效,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上给予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这项新举措出现在《2006教育和检查法》中。笔者也了解到美国有一个州的法律明确规定教师可以体罚学生;韩国的教师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对学生进行一定的体罚。
英美等国属于发达国家,是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是十分关注“人权”的国家。怎么会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教师“体罚权”呢?这不能不让人深思。联合国在2006年10月12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目前至少有106个国家仍允许对学生实施体罚。如此众多的国家允许体罚学生,这也不能不让人深思。
现在不少独生子女娇生惯养、傲慢自私、以自我为中心,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束手无策,送到学校接受教育,可老师又有什么良策呢?教师无权体罚学生,只要孩子不过分,不少教师就睁只眼闭只眼。现在中国的教师心里有一个底线,学生考得差一点没什么,千万不要去体罚学生,千万不要拿自己的饭碗和前途开玩笑。
中国有“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 的古训,西方谚语也有“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惯了孩子)。但这些古训谚语已经失去了昔日的圣明。在主管部门一再禁止体罚学生的规定下。出于对规定的忌惮,有的老师甚至对学生的错误采取了不敢管、不敢问的姑息不负责任的做法,在不少教师中流行这样的话“学生学不好不是你的错,而因为你的处罚不当,出了问题就都是你的过!”我个人觉得这种情况的出现对学生成长极其不利。现在的教师对一些不守“规距”的学生大多采用哄骗的手段,有的教师甚至通过请学生吃饭、给小礼品,希望学生给自己一点面子,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师道尊严。我们教师,守在教育第一战线的工作者,怎么这么被动呢 ?难道学生真的是上帝 敢叫“日月换新天”?长此以往,一些学生会变得更加的无拘无束、骄横无礼,有的甚至会无法无天,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教育理论可以是彩色的,可教育实践却经常是灰色的。我们的有关方面是否了解老师的苦心和苦处呢?规定老师不得这样、不得那样,可是并没有谁告诉老师们:面对经常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多次劝说无效的的学生,教师怎么办?面对校园可能发生的恶性或暴力事件,教师该怎么办?面对那些长期沉溺于网吧的学生,教师该怎么办?
当我们面对桀骜不逊、屡教不改的学生时,可曾想到说服教育的软弱无力;当我们面对与日剧增的校园暴力和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犯罪束手无策时,可曾反思一下教育的力量有多大;当我们一味地宣扬“要和风细雨,不要暴风骤雨”时,可曾想到仅仅有爱的教育是残缺不全的教育。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如果仅仅靠赏识那是绝对不会成功的,当然仅仅靠惩戒也是绝对不会成功的。
还教师“体罚权”,会让我们的教育更有力量,会使我们的教育真正具有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作用。还教师“体罚权”,会使我们的教育更真实,使学生懂得犯了错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道理。如果学生在校犯了错误得不到相应的处罚,他们就会无视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视教育的权威性。等到他们走上社会,就可能会对法律制度置若罔闻,就可能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这难道是我们真实的教育目的。怎么教育好下一代,不仅是个严肃的教育问题,也是关乎国家兴旺安危的事情。
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不要将教育神圣化、理想化,朴实的、适合时代发展的教育才是教育的本来面目。我以为还教师“体罚权”,就是还教育的本来面目。(尹继东 华东师大课程与教学系语文教育学硕士,江苏省黄桥中学高级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