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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教〔2008〕238号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教育局,各受灾县(市、区)教育局:
自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来自全国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健康工作者深入灾区对陆续复课的中小学生及时进行心理援助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教基[2008]1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师生心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重灾区学生更是蒙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为减少灾害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创伤,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地渡过危机,树立重新生活、重建家园的信心、决心和勇气,重建心灵家园,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走入社会,组织开展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刻不容缓。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灾区学生的心理援助工作,温家宝总理就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决议从“稳定人心、安定社会”的高度,明确要求“实施心理救治工程”。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高度重视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有序、持续、有效地组织开展对灾区中小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让灾区学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树立重建家园的信心。
二、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
目前,对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干预已经度过了应急期。开展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要由应急走向科学有序,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实现全过程、全覆盖和全员参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与规律,运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创伤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帮助中小学生充分调动内在的心理资源和力量,重塑健康心理,逐步、稳定地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1.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目标是:建立工作的长期机制,转化全体学生灾后出现的各种心理行为问题,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提升学生面对灾难和挫折的心理复原力,培养积极、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帮助学生深刻认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促进学生人格在灾难面前的升华。
2.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帮助学生积极地面对并转化灾后的各种负面情绪,学习有效的情绪管理方法;正确地认识、评价并悦纳自我,发现自己身上的正向心理资源,重建对自我和生活的自信心,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重建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生关系,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坦然面对灾难,发现生命的积极意义,珍惜每一天的生活;更懂得关爱自己和他人,学习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发现、鉴别少数灾后身心反应特别强烈的学生,以尊重、接纳的态度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必要时转介到相关的专业机构,使他们尽快摆脱地震带来的阴影,逐渐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三、开展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科学性。地震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遵循中小学生灾后心理康复的发展阶段和过程,把握灾后中小学生心理康复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有序、持续地进行。要在专家的指导下、结合各个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工作,避免对学生造成再次伤害。
2.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根据每个学生受地震影响的不同程度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心理辅导活动。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康复能力。尊重每个学生灾后表现出的不同身心反应,以平等、接纳、真诚和同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避免给学生贴标签。
3.坚持分阶段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要在重点对受灾学生的心理创伤程度进行诊断、转介和治疗后,转向发现、建构和发挥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和内在心理力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实现灾后心理重建中他助和自助的结合。
4.坚持分人群开展。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与教育活动的同时,重点关注丧亲、孤残以及个别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及早地鉴别、诊断并开展个别咨询和治疗,避免个别学生发展成创伤后应激障碍,对其一生带来负面影响。
四、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是通过普及心理健康和创伤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帮助学生以正常、接纳的眼光看待自己灾后出现的各种心理行为问题;
二是帮助学生感受并获取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支持,学习有效的沟通技巧,学会感恩,重建人际关系;
三是正确认识并调整灾后出现的各种负面情绪,积极地看待灾难和各种挫折,并初步掌握心理保健的一些常识等。重点是帮助学生在灾后心理、学习和社会技能等方面掌握必要的常识,并学习基本的应对方法和技巧。
中小学各年级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及《教育部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目录》(以下简称《课程目录》)的要求予以落实。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业人员和力量,以《指导纲要》和《课程目录》为依据,编写供中小学一线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使用的讲义或教案,免费发放给灾区中小学校。
五、开展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不同受灾程度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要灵活地选择和使用,要充分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作用,提高灾后心理辅导与教育的效果。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合适的形式开展灾后心理辅导,小学以游戏和活动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调适为主。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灾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专题讲座。课时安排为:小学各年级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初中、高中各年级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灾区中小学(包括异地转移安置学校)复课后,在前三周内,每周必须安排1课时,从第四周开始,每两周必须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时从现行课程计划中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行为演练、游戏辅导、影片欣赏和价值观辨析等方法,普及灾后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灾后心理调适的方法,重建积极的心理品质。要注意防止灾后心理辅导教育学科化和标签化的倾向。
开展班级团体辅导。根据全班学生的特点,设计、开发班级团体主题和活动方案,开展各种生动活泼、体验性强的活动,通过师生的参与和互动,促进学生对自我的了解,体验支持和被支持,增强安全感和自信心。应注意在班级团体辅导活动中发现并鉴别特别需要帮助的学生,对他们实施个别咨询和辅导,必要时转介到相应的专业心理机构。班级团体辅导应由受过专门团体辅导训练的心理老师开展。
开展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由受过专业心理咨询训练的心理老师对学生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诊断、咨询、辅导和矫治工作。对于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鉴别并转介到相关专业机构。
地震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要与日常学科教学有机地融合。学科教学中应渗透心理辅导和教育的内容,要挖掘各学科中隐性的心理辅导的教育内容,与显性的灾后心理辅导教育内容有效整合,并予以贯彻落实。
要充分利用班、团(队)会、校会、网络、墙报、板报等形式,全方位、全过程地开展灾后心理辅导与教育。
地震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于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全员参与。
六、切实加强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学校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队伍包括三个方面的人员:⑴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⑵班主任、共青团和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处(政教处)主任等;⑶普通教师和职工。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专业人员,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力量。要通过招聘引进、校内转岗、在职培训等途径,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按学生人数每1500人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实行执证上岗。
班主任、共青团和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处专职教师等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力队伍。要加强专业培训,增强他们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咨询活动。
学校的其它教师和职工都负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职责和使命,要通过培训,增加他们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着重培养他们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和在课堂教学等情境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从事个别和团体心理辅导的工作量应根据不同工作内容的特点,以客观、恰当方式计算。学校在对他们进行考核、表彰奖励以及发放各项福利待遇时应与其他教师一视同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和校本研修的专业指导,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要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当地和学校师资培训计划以及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并将培训、考核成绩记入继续教育学分。
七、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开展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系统和运行机制
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厅领导担任组长,基础教育、人事、师范、体卫艺、教科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全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全面统筹协调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灾区实际科学制定灾区学校复学复课的课程计划,并在计划中安排落实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课时;指导灾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短期及中、长期规划,促进灾区学校建设一支数量适中、素质良好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制定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协调国家级、省级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实施;组织协调转介严重心理创伤的学生;组织学校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科研指导及经验交流;根据灾后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组织编写、修订完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教材、教参等;根据灾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需求,协调专家团队提供科学指导。
为保证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有序、持续、有效地开展,省教育厅将组织省内各方面专家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成立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全省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对区域内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详细安排。要加强协调和管理,统筹好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了解和掌握本地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对专业技术力量及专家团队的需求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反映,同时做好专家团队培训当地教师和深入学校对学生进行直接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安排。国务院安排有省级对口支援的受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对口支援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向支援省提出派出专家团队对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有效支援。
各受灾市(州)、县(市、区)教科研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专业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对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巡回指导,总结推广学校开展此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灾区中小学是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把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学校应在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上给予心理健康教育必要条件保障,使心理辅导机构有固定场所、有必备设施、有专人负责。学校应设立心理辅导室(或称心理咨询室),配备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阅读资料,建立与管理学生心理档案。
省教育厅将在适当时候对在该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加以推广。
附件: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精神,帮助灾区教师了解地震灾后心理康复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心理辅导方法,提高其开展灾后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引导和促进灾区中小学心理康复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开展中小学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实施心理救治工程”要求,针对地震灾害给灾区中小学学生造成的心理创伤和影响,帮助教师了解灾后学生心理康复知识和科学的心理辅导方法,提高开展灾后学生心理康复教育的能力,科学有效的进行中小学学生灾后心理康复教育,确保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的实施。
二、具体目标
省教育厅采取集中培训、送培到县等方式,为地震重灾区培训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300名;组建专家团队送培到10个极重灾区县培训一线教师400名。
阿坝、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等6个市、州根据当地实际,分别为每个重灾县培训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市级骨干教师、县级培训者,并帮助和指导灾区县开展县级培训。
南充、巴中及其他市、州教育局要直接指导县级培训工作,完成县级培训任务。
灾区县级培训要覆盖到本区域内所有学校,要为每一所学校培训1至2名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指导学校开展校本研训。
三、工作措施
建立灾后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是保障2008至2009学年度实施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心理辅导课程计划,保证中小学长期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作。要采取措施,统筹规划,逐步建立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依托省、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对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师资进行专业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保证2008至2009学年度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心理辅导课程计划的实施。被选派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的教师是灾区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力量,学校要创造条件,为他们按照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保证。
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采取由上而下的原则,分级推进、尽快到位。省教育厅为极重灾县和重灾县培训骨干教师和市级培训者,市、州教育局负责完成灾区县培训者和指导县教育局开展培训,保证心理辅导课程的实施。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震后常见身心反应及其应对,沟通与助人技巧,团体辅导的技巧,哀伤辅导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灾后情绪管理,教师自我保健的常识和方法等。
五、保障条件
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时间紧任务重,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并争取对口支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实施主体,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地震灾区学校心理辅导课程实施。
省教科所为市、州、县级培训提供专家资源库,为市、州、县开展培训提供服务。
六、省级培训实施机构
省级集中培训(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班进行)和组建专家团队送培到10个极重灾区县培训一线教师,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承办。具体培训时间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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