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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川教所【2008】47号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南充、雅安、巴中、阿坝市(州)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08】238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举办,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承办的地震灾区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省级培训,定于9月1日至6日在成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主要是为全省灾区学校提供合格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确保灾区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后,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省级培训,使参培教师能够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创伤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帮助中小学生充分调动内在的心理资源和力量,重建心理内部的平衡,逐步、稳定地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基本素质;并且能够胜任市、县级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分配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国定39个重灾县(见附件)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名额分配如下: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小学每县3人,初中和高中每县各2人;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市、州级培训者,每市、州5人(南充市和巴中市不派市级培训者),总计303人。选培教师需具备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经历、热爱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表达能力强、具有亲和力;为尽可能扩大骨干教师培训覆盖面,请尽量安排未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培训的学校选派教师参训;已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具体参培人员由各市、州根据上述条件和要求确定,并请于29日前统一上报参培人员名单(报送表格附后)。名单传真至四川省教教育科学研究所:028-85876186,或发至E-mail:znb888znb@163.com
三、培训的基本内容
培训围绕地震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展开,重点是使教师掌握帮助学生在灾后心理、学习和社会技能等方面掌握必要的常识,并学习基本的应对方法和技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自我心理调适
2.哀伤心理辅导与生命意义的重建
3.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纲要》解读;
4.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活动课程的设计
5.团体心理辅导及沟通、助人技术
6.心理辅导的案例分析与讨论
以上内容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班分别进行培训。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08年8月31日;培训时间:2008年9月1日至9月5日。(6日上午离会)
培训地点:成都国际粮农宾馆。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文华路23号
粮农宾馆总机:028-87750088转52166(总台)
(具体地点及交通示意图附后)
五、培训费用
参培教师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交通费等均由省上统一支付。
联系人:曾宁波:028-85876193;13709083509
贾贵洲:028-85876194;89004524
赖长春:028-85876190;89669904
附件:39个重灾县名单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39个重灾县名单
成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
德阳市:什邡市、绵竹市、旌阳区、中江县、罗江县、广汉市
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江油市、安县、涪城区、游仙区、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
广元市:青川县、剑阁县、利州区、元坝区、朝天区、旺苍县、苍溪县
南充市:阆中市
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石棉县
巴中市:南江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小金县、黑水县、九寨沟县
四川省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省级培训参培人员名单
市、州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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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职务 |
单 位 |
电话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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