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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研究工作的通知
川教研 [2001] 3号
各市、州教委(教育局):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基〔1999〕13号),并把我省作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教会精神和《决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完成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实验研究任务,确保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厅以川教研[2000]2号文下发了《关于申报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通知》,各市州教委(教育局)共推荐127所中小学参选。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并对部分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标准,这次共确定了100所中小学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见附件2),并制定了《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完成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实验研究任务, 确保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要围绕基础教育的目的,从心理健康的积极立场出发,以发展的观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心理健康服务,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中小学生中常见的心理疾患,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全体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第二条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先试点,总结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由点到面开展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性很强,对于广大中小学而言是新生事物,需要以科学、慎重的态度来对待,使之发挥其在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中的作用,克服因教育不当而产生的副作用。
第三条 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具体任务
1、必须按照教育部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每所实验学校必须在各年级确定一定数量的实验试点班,以获得比较翔实、全面的资料,便于总结经验,取得成效,进行推广。
2、要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研究,出成果,出经验;要在当地主动推广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成果,起辐射、示范作用。
3、在省统一指导下,要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的研究开发,并承担试用任务。
4、要积极撰写研究论文和研究个案,参加省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认识,更新教育观念,使教师具有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自身素质和教育能力。实验学校每年要提交一份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研究报告及工作总结。
第四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学校要建立在校长的领导下,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和团、队(专职共青团、少先队)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学校对每个教师都应提出重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使教师树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要创设和构建一个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学校的每一位教师都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五条 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奖励及终止
1、奖励:在考核的基础上,定期举办先进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先进实验研究工作者的评选工作,评选优秀研究成果并组织成果报告会。
2、终止:按年度审查实验研究工作,如未能按计划开展活动,或不完成管理办法所要求的任务,将取消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资格,收回所授牌匾,并书面通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管理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管理及指导工作。
附件2: 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名单(略)
我厅于2000年12月6日下发了《关于申报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通知》(川教研[2000]2号),各市州教委(教育局)共推荐127所中小学参选。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并对部分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标准,这次共确定了以下100所中小学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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