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新闻出版局:
现将《四川省2006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按照下述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2006年秋季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和供应工作。
一、我省于2005年秋季起已全面实施新课程,从今年秋季起,不再单独下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列入本《目录》一并下发。义务教育阶段三、四、五、六年级和九年级已进入课改的选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简称“课标教材”),未进入课改的选用“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或“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教科书”(简称“大纲教材”)。请各地征订时务必注意。
二、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当前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只能在本《目录》范围内选用教学用书。不允许市(州)、县(市区)再编制本地的教学用书目录;不允许任何部门以任何理由在省定《目录》上增加教学用书品种;不允许任何市、州和县(市、区)未经省教育厅批复更换教材版本。市(州)、县(市区)和学校选用本《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是严重违背《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八条规定》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查处。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的统计、印刷和供应工作。学校在办理免费教科书收书手续后,应按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发放教科书,确保“课前到书,免费用书”。相关单位要统一刻制“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加盖在免费教科书的扉页右上角。
四、本《目录》所列教学用书,请各幼儿园、中小学校于2006年5月15日前向教材发行中标单位在当地的教材发行网点预订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审查后将订数汇总于5月20日前分别报市、州教育局和教材发行单位。市、州教育局与市、州教材发行单位将各县(市、区)订数审查汇总并共同会章后,务于5月25日前,由市、州教育局将全地区教学用书征订的种类和数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材发行单位将全省订数汇总后,于5月30日前将全省订数报省教育厅和省新闻出版局,由省教育厅与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对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进行会审。经省教育厅和省新闻出版局审查认定后,交由教材发行单位组织供应。
五、本《通知》及《目录》的第一部分,《四川省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目录》将在《教育导报》、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http://www.scjks.net、四川校校通资源中心:http://www.scxxt.com.cn公布,供社会监督。
附件:1.四川省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目录(第5—33页) 点击下载
2.四川省2006年秋季普通高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第34—45页)
3.四川省2006年秋季幼儿园、学前班教师用书目录(第46—47页)
4.四川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藏文版、彝文版教学书目录(第48—62页)
5.四川省200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挂图、磁带、录像带等教学资源目录(第63—71页)

主题词:秋季 中小学 教学用书 目录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