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交流园地 | 教育博客 | 本所邮局 | OA系统 | 学生天地 | 天府校园 | 数字图书 | 成绩上报 | IT拓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
广告代理
久源文化
推 荐 阅 读
·情系灾区  奉献爱心--四川省
·(8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普
·关于印发《四川省2008年春季
·关于印发《四川省2007年秋季
·职业教育考试大纲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
·(46号)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网
·涂文涛在全省推进农村义务教
·全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
·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阅 读 排 行
·中小学学生网络系列活动网络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网络系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灾区复课教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李卓明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
·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
·自贡市解放路中学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职业教育考试大纲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 信息动态 >>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普通高考延考区考试时间的通告 【字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0 9:32:23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我省普通高考延考区考试时间的通告

 

    经省政府认真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我省延期举行2008年普通高考地区的考试定于7月3日、4日、5日进行,考试科目的顺序不变。

    教育部门将组织力量为重灾区考生无偿提供复习和生活条件,保证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对考上大学的孤残考生将免收学费,提供生活费补助;对没能考上大学的孤残学生,将实行免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当前要做好考生心理调适辅导,帮助他们增强战胜灾害的勇气和信心。

 

特此通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8年6月9日

文章录入:李维明    责任编辑:李维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 2008 - 2010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 邮编:610225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蜀ICP备05016358号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