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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2006]25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
毕业会考语文等三个学科考试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为了搞好全省会考工作,控制好试题难度并保持其稳定性,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师生复习备考,减轻负担,提高质量,根据川教基[1992]17号和川教基[2002]44号文,我厅责成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力量对《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试用)》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修订稿)》,现将语文、英语、思想政治三科考试标准(修订稿)印发各地。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七科考试标准(修订稿)我厅已于2006年3月公布(见川教[2006]72号文)。
会考考试标准是各学科会考命题的依据,是考试内容及其要求的具体化。各地在教学中,应依据教学大纲、必修课教材进行教学,并依据会考考试标准组织复习。为充分发挥会考标准的教学评估导向作用和复习备考指南作用,学校应采取有力措施,使学科教师和学生均对“会考标准”了解、熟悉。
在实施高中新课程之前,如无特殊情况,我厅将不再对本考试标准进行修订。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语文、英语、思想政治三科考试标准(修订稿)
四川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8日
主题词:高中 毕业会考 考试标准 印发通知
2006年9月28日印发
关于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语文等三个学科考试标准使用的说明
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调整后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推动普通高中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与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相衔接。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其性质与高等学校招生选拔考试不同。它是检查、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考核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是否达到必修课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的重要手段。
本标准是根据2002年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学大纲规定的必修课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以及必修课教材的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制定的。这个标准是各学科毕业会考命题的依据,各科试题将不超出相应学科考试标准的规定。会考题的难度和份量,以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一般都能顺利通过考试为标准。
这次印发的十个学科的考试标准中,按高中新课程计划编写的地理、历史、信息技术三个学科的考试标准适用于高中一年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的考试标准适用高中二年级;语文、英语、思想政治三个学科的考试标准适用于高中三年级。
由于我们对高中毕业会考研究尚不充分,其中疏漏和缺点在所难免,恳请批评指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搞好修改工作。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6年9月25日
附件: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语文、英语、思想政治三科考试标准(修订稿)
目 录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 语文 (5)
一、考试标准 (5)
二、例证性试题 (8)
三、四川省二○○七届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样题(附答案) (13)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 英语 (23)
一、考试标准 (23)
二、例证性试题及解题指导 (30)
三、四川省二○○七届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英语样题(附答案) (35)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 思想政治 (48)
一、考试标准 (48)
二、例证性试题 (56)
三、四川省二○○七届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样题(附答案) (59)
附件: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语文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英语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标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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